今年本市采暖费每平方米上调5元

2008-11-14 21:43:23 来源:  网友评论 >>进入城市论坛

        为适当缓解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导致的经营困难,确保广大群众冬季正常有序采暖、稳定用热,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并履行价格听证程序,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调整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从今年采暖期开始,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按供热建筑面积由现行每平方米20元调整为25元,上调5元。按照定价分工管理权限,宝坻区、武清区、蓟县、宁河县、静海县、开发区和保税区的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水平,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供热成本变化、居民承受能力自行确定。

  为尽可能地减轻居民因调价而形成的实际负担,在调整居民热价的同时,提高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并对城镇低保和特困家庭以及重点优抚对象由财政给予补贴。

  为确保调整居民热价的措施顺利实施,市物价局要求,供热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水平和供热质量要求,进一步节能挖潜,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有关部门和供热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供热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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