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过客
发表于 2009-7-17 12:38:44
合理但不合法吧?也容易产生各种问题。建议在个案上,由论坛与红十字等相关部门共同运作。
冰冻的眼泪
发表于 2009-7-17 13:00:37
如果能成立当然是好事
浴火的凤凰
发表于 2009-7-18 11:41:53
很复杂也很困难
xilin1121
发表于 2009-9-10 17:20:52
在民政部门注册就成了
王小亮
发表于 2009-9-12 15:53:57
沾上钱都不好弄
铁观音
发表于 2009-11-8 20:38:33
遇着需要救助的就由论坛临时召集救助吧,没有的时候就顺其自然,这个里面说法可大了去了,咱这么好的司令员别让咱给鼓捣腐败喽